ntbk.fengshan

Month: 2015-08

文章ID 時間 like comment 內容
1626002750991723 2015-08-31 22:25 2 0 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規定   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將於9月1日起開始,財政部賦稅署特別就今年暫繳申報相關規定予以說明,並呼籲營利事業儘早報繳。
… 更多  財政部賦稅署指出,依所得稅法第67條規定,應辦理暫繳申報之營利事業,可選擇按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1/2為暫繳稅額,自行向國庫繳納,並依規定格式,填具暫繳稅額申報書,檢附暫繳稅額繳款收據及相關證明文件,辦理申報。又營利事業選擇以上開方式辦理暫繳申報者,如其暫繳稅額未以投資抵減、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款,則僅須自行向國庫繳納暫繳稅款,免填具暫繳稅額申報書向稽徵機關辦理暫繳申報。
  該署進一步說明,依所得稅法第67條第3項規定,公司組織、合作社及醫療社團法人,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辦理暫繳申報者,如不選擇按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1/2為暫繳稅額,得以當年度前6個月之營業收入總額,依所得稅法規定,試算其前半年營利事業所得額,按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計算其暫繳稅額。
 該署呼籲,應辦理暫繳申報之營利事業,可利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辦理申報,多用網路少走馬路,以節省寶貴時間。營利事業繳納暫繳稅額,可逕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列印附條碼之繳款書(網址http://www.etax.nat.gov.tw,按首頁>線上服務>電子申報繳稅服務>自繳繳款書三段式條碼列印(線上版)>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額繳款書(自行繳納)之順序操作),以現金或票據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稅款,或可利用已參加晶片金融卡繳稅作業金融機構所核發之晶片金融卡,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即時轉帳繳稅。此外,如應自行繳納稅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者,亦得持附條碼之繳款書至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稅款。 新聞稿聯絡人:賴專門委員基福
聯絡電話:(02)23228118
超連結 MOF.GOV.TW

中華民國財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 R.O.C. - 賦稅

  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將於9月1日起開始,財政部賦稅署特別就今年暫繳申報相關規定予以說明,並呼籲營利事業儘早報繳。  財政部賦稅署指出,依所得稅法第67條規定,應辦理暫繳申報之營利事業,可選擇按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1/2為暫繳稅額,自行向國庫繳納,並依規定格式,填具暫繳稅額申報書,檢附暫繳稅額繳款收據及相關證明文件,辦理申報。又營利事業選擇以上開方式辦理暫繳申報者,如其暫繳稅額未以投資抵減、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款,則僅須自行向國庫繳納暫繳稅款,免填具暫繳稅額申報書向稽徵機關辦理暫繳申報。   該署進一步說明,依所得稅法第67條第3項…
1625295874395744 2015-08-29 17:57 13 0
分享 高雄國稅局-稅務e達人
b( ̄▽ ̄)d【統一發票盃路跑活動(高雄場)-活動志工招募】<br> 歡迎大家一起來高雄世運主場館當熱血志工喔!!<br> 點選網址報名:http://goo.gl/cU60VN<br> 【分享】揪好友一起當志工
1625004831091515 2015-08-28 23:20 16 0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榮獲第13屆「金檔獎」殊榮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代表財政部參加第13屆機關檔案管理金檔獎參獎,在全體同仁用心努力下,榮獲金檔獎殊榮。… 更多 該分局吳分局長素珍表示,對於參獎過程一路走來,除感謝高雄國稅局對該分局檔案管理業務之指導及挹注經費提升檔管品質外,更感謝該分局同仁凝聚共識堅持努力,透過標竿學習集思廣益,秉持「e化、環保、熱誠」精神,主動積極,用心投入,一步一腳印,從健全檔案管理、改造檔案庫房,到辦理會走路的檔案巡迴個展,藉由國稅歷史檔案與研究加值,成功創造與行銷檔案新價值。 吳分局長進一步表示,國稅局所執掌業務衍生大量文件檔案,攸關納稅義務人權益,因此,檔案管理工作不容忽視。透過本次金檔加值,代表該分局在檔案管理工作上的付出獲得肯定,未來將賡續提升整體檔案管理效益及精進檔案加值推廣工作。【#313】 新聞稿提供單位:鳳山分局 職稱:稅務員 姓名:陳淑惠 聯絡電話:(07)7404001 分機:5746
超連結 NTBK.GOV.TW

歷史新聞-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代表財政部參加第13屆機關檔案管理金檔獎參獎,在全體同仁用心努力下,榮獲金檔獎殊榮。 該分局吳分局長素珍表示,對於參獎過程一路走來,除感謝高雄國稅局對該分局檔案管理業務之指導及挹注經費提升檔管品質外,更感謝該分局同仁凝聚共識堅持努力,透過標竿學習集思廣益,秉持「e化、環保、熱誠」精神,主動積極,用心投入,一步一腳印...
1625002424425089 2015-08-28 23:06 4 0 103年綜所稅核定補徵稅款提供QR-Code繳稅服務 103年綜合所得稅核定補徵稅款之開徵期間自104年10月6日起至104年10月15日止,為提供更多元便利的繳稅方式,本年度開徵之綜合所得稅已(未)申報核定補徵稅款繳款書新增QR-Code專區,納稅義務人可透過智慧型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即可輕鬆完成繳稅。… 更多 為落實政府多用網路,少走馬路之政策,財政部自103年10月之下期使用牌照稅開始提供QR-Code繳稅服務。有別以往納稅義務人須自行登錄繳稅相關資料,透過QR-Code可自動帶入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納金額、繳納截止日與期別代號等欄位資料,納稅義務人於確認繳稅網址與自動帶入的資料是否與繳款書一致後,即可選擇繳稅方式支付稅款。截至104年7月為止,共有4項地方稅定期開徵稅目提供QR-Code繳稅服務,逾10萬人次使用這項服務繳納稅款。 財政部為推廣民眾使用智慧型行動裝置線上繳稅,將於今年10月首次開辦國稅之綜合所得稅核定補徵稅款提供QR-Code繳稅服務,納稅義務人選擇以信用卡繳稅者,可以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等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線上繳稅,省時又便利,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新聞聯絡人:吳科長澤松
聯絡電話:(02)2763-1833
E-Mail:tswu@fia.gov.tw
超連結 MOF.GOV.TW

中華民國財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 R.O.C. - 賦稅

103年綜合所得稅核定補徵稅款之開徵期間自104年10月6日起至104年10月15日止,為提供更多元便利的繳稅方式,本年度開徵之綜合所得稅已(未)申報核定補徵稅款繳款書新增QR-Code專區,納稅義務人可透過智慧型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即可輕鬆完成繳稅。
1625001144425217 2015-08-28 23:01 6 0 自105年起啓動外籍旅客購物退稅e化服務作業   財政部表示,自105年度起將參考國際趨勢,委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客戶分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電信公司)提供外籍旅客購物退稅電子化服務,加速退稅核定流程,建構更優質便捷的購物退稅環境。… 更多   財政部說明,鑑於來臺觀光之外籍旅客人數逐年成長,為紓解外籍旅客於離境前排隊向海關申請退稅之等候人潮,並提升外籍旅客購物退稅服務品質,促進我國觀光發展,經該部邀集交通部等機關開會研商,決議參考國際趨勢引進民營業者辦理外籍旅客購物退稅業務,透過電子化作業,強化服務品質,案依政府採購法規定程序招標並由中華電信公司得標,該系統訂於105年1月1日起正式上線。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為增進外籍旅客在臺消費,配合新制施行,修正「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自辦法施行日(105年1月1日)起,配合我國現行外籍旅客免簽證停留期限規定,將購買特定貨物至攜帶該等貨物出境之期限由30日延長為90日;另放寬特定營業人之資格條件,刪除資本額及應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等限制,營業人無積欠已確定之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且已使用電子發票者,均可與中華電信公司締結契約並經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核准後,取得特定營業人資格。又為避免影響104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特定營業人資格者之權益,該等特定營業人仍得與中華電信公司締結契約,繼續銷售特定貨物,惟須於107年12月31日緩衝期限屆滿前開始使用電子發票,否則將喪失其特定營業人資格。同時退稅作業已委由民營退稅業者辦理並提供電子化退稅服務後,現行現場小額退稅機制同步退場。   為營造外籍旅客更多樣化及便利之購物消費環境,財政部呼籲營業人踴躍加入特定營業人行列,共享外籍旅客觀光商機,增加相關產業之產值與就業機會。 新聞稿聯絡人:陳專門委員秋珠
   游專員忠信
聯絡電話:(02)2322-8133
    (02)2322-8135
超連結 MOF.GOV.TW

中華民國財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 R.O.C. - 賦稅

  財政部表示,自105年度起將參考國際趨勢,委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客戶分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電信公司)提供外籍旅客購物退稅電子化服務,加速退稅核定流程,建構更優質便捷的購物退稅環境。
1624999284425403 2015-08-28 22:49 19 2
分享 高雄國稅局-稅務e達人
【財政向前跑-啦啦虎邀你做伙造】9/3開始報名:http://goo.gl/Dg9yBP<br> 一年一度的統一發票盃路跑活動又來囉~10月25日一起到世運主場館跑步吧!!愛跑步的你別忘了9/3上網報名喔~<br> ʕ≧⌄≦。ʔ於此貼文留言通關密語,有機會帶走7-11禮券500元1名喔!<br> 📣 粉絲留言:【10月25日統一發票盃路跑活動高雄場就在世運主場館喔!】<br> 【分享】揪好友做伙造!<br> *9/7得獎公布
1624961771095821 2015-08-28 20:23 17 0
分享 高雄國稅局-稅務e達人
活動開跑GO!!→https://goo.gl/0GQGe9<br> 啦啦虎又要來送7-11禮券囉!! 活動再過20分鐘就要上線啦^^ 線上粉絲一起留言等活動開始~ 今年中元普渡大家都準備了什麼供品呢?<br> 粉絲留言:【今年中元準備了___】+按讚
1623784351213563 2015-08-26 20:30 8 0 公共設施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及既成道路租稅減免規定說明   財政部表示,邇來民眾常對於公共設施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及既成道路適用租稅減免之規定時有疑義,爰特予說明,俾維護民眾權益。
  該部進一步說明,上開土地之定義參據內政部相關函釋,說明如下:
一、… 更多 公共設施用地:依都市計畫法規定之程序及第42條劃設之公共設施用地,其土地不論取得興闢與否或是否供公用事業機構、各該  管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取得興闢者,均稱之為公共設施用地。例如:道路、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民用航空站、  停車場所、河道及港埠用地等用地類型。
二、 公共設施保留地:上開公共設施用地中留待將來各公用事業機構、各該管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取得者而言。至由當地地方政  府獎勵私人或團體投資辦理,或依法由私人或團體自行負擔經費興建之公共設施用地,或配合私人或團體舉辦公共設施、新市區建  設、舊市區更新等實質建設事業劃設,並指明由私人或團體取得興闢之公共設施用地等,因非留供各事業機構、各該管政府或鄉、  鎮、縣轄市公所取得之公共設施用地,非屬公共設施保留地範圍。
三、 既成道路:與政府依法闢建供大眾使用之道路不同,而係符合一定要件而成立公用地役關係者,其要件如下:
  (一)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
  (二)於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無阻止情事。
  (三)公眾通行事實經歷年代久遠且未曾中斷之土地。
  財政部表示,為協助民眾瞭解上開土地之租稅減免規定,特彙整公共設施保留地、既成道路及公共設施用地之減免規定一覽表(如附表) 供民眾參考,俾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葉科長慧娟
聯絡電話:02-23228145
超連結 MOF.GOV.TW

www.mof.gov.tw

1623761044549227 2015-08-26 19:06 5 0 營業人接受職業訓練主管機關依法委託辦理職業訓練取得之收入免徵營業稅   為鼓勵民間參與政府委託代辦職業訓練,財政部將於明(27)日核釋,勞動部或地方政府依職業訓練法、就業服務法及就業保險法規定委託營業人代辦之職業訓練勞務,核屬政府委託代辦之社會福利勞務,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免徵營業稅。… 更多
  財政部說明,依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4款規定,依法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社會福利團體、機構及勞工團體提供之社會福利勞務及政府委託代辦之社會福利勞務,免徵營業稅。另依同法施行細則第16條之4規定,上開營業稅法所稱社會福利勞務,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社會救助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及其他社會福利相關法規規定,辦理社會福利服務、職業重建服務及社會救助等業務所需之勞務為限。該部參據勞動部基於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8項明定社會福利工作包括國民就業及社會保險,故依職業訓練法、就業服務法及就業保險法規定辦理促進國民就業或預防國民失業之職業訓練,應認屬社會福利工作之一環,爰核釋依職業訓練法、就業服務法及就業保險法規定辦理職業訓練之勞務,屬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所稱社會福利勞務;勞動部或地方政府依上開規定委託營業人代辦之職業訓練勞務核屬政府委託代辦之社會福利勞務,依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免徵營業稅。 新聞稿聯絡人:林科長華容
聯絡電話:2322-8146
超連結 MOF.GOV.TW

中華民國財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 R.O.C. - 賦稅

  為鼓勵民間參與政府委託代辦職業訓練,財政部將於明(27)日核釋,勞動部或地方政府依職業訓練法、就業服務法及就業保險法規定委託營業人代辦之職業訓練勞務,核屬政府委託代辦之社會福利勞務,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免徵營業稅。   財政部說明,依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4款規定,依法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社會福利團體、機構及勞工團體提供之社會福利勞務及政府委託代辦之社會福利勞務,免徵營業稅。另依同法施行細則第16條之4規定,上開營業稅法所稱社會福利勞務,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社會救助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犯罪…
1623248987933766 2015-08-25 20:42 2 0 開學季即將來臨,房東如將房屋出租收取租金,記得要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開學季即將來臨,很多學生面臨離家租屋情形,而房東如將房屋出租所取得租金收入,應申報租賃所得,另若有收取押金,也應按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計算租賃收入一併申報,漏未申報所得稅將受罰。… 更多 國稅局舉例說明:A房東將房屋出租供他人使用(租約自104年9月1日至105年1月31日),每月收取租金5萬元,104年度共收取20萬元租金收入且另收有押金5萬元,則A房東當年度之租賃收入合計數應為 200,228 元(200,000+50,000×1.37﹪× 4/12=200,228),於105年5月間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A房東應就 200,228 元之租賃收入減除必要之損耗及費用後,以餘額列報「租賃所得」,惟若無法舉證,則可按財政部頒訂之43﹪費用率計算扣除必要費用86,098元,剩餘之114,130元即為A房東104年度之租賃所得,應憑以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否則,除被追補所漏稅款外,可能加處漏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不可不慎!【#323】 新聞稿提供單位:岡山稽徵所職稱:綜所稅股股長 姓名:莊永婕 聯絡電話:(07)6260123分機5350
超連結 MOF.GOV.TW

www.mof.gov.tw

1622795734645758 2015-08-24 20:31 1 0 財政部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22條部分,適度減輕違章情節輕微之裁罰倍數   財政部表示,為期處罰允當合理,於今日修正發布「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以下簡稱裁罰參考表),對於利用他人名義銷售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以下簡稱特銷稅)條例第2條第1項第1款之不動產依同條例第22條第2項規定處罰案件,就違章情節輕微者,適度調降裁罰倍數。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更多
一、利用他人名義者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名下無其他房屋且於特銷稅條例施行後經第1次查獲,按所漏稅額處1.5倍之罰鍰。但於裁罰處分核定前已補申報,並已補繳稅款者,處0.5倍之罰鍰。
二、以贈與方式,利用受贈人名義銷售不動產,於查獲前已申報贈與稅,且於特銷稅條例施行後經第1次查獲,按所漏稅額處2倍之罰鍰。但於裁罰處分核定前已補申報,並已補繳稅款者,處1倍之罰鍰。
  財政部說明,按特銷稅條例第22條第2項規定,利用他人名義銷售不動產者,按所漏稅額處3倍以下罰鍰。實務上,將自己不動產以他人名義登記,或有基於私人債權債務或逃避強制執行等目的,尚難謂以他人名義銷售不動產即有逃漏特銷稅之故意。又如以贈與方式藉受贈人名義銷售不動產之情形,如有申報贈與稅,考量其可能已負擔贈與稅,且該等申報資料尚可供稽徵機關掌握作為後續查核之用,進而查獲特銷稅違章情形。因此,上開違章情節與利用他人名義逃漏特銷稅應予重罰情形有別,爰參照行政罰法第18條第1項意旨,修正裁罰參考表,增訂利用他人名義銷售不動產違章情節較輕者之裁罰倍數,俾稽徵機關得按違章情節為更合宜之處理。
  財政部指出,本次修正發布之裁罰參考表,依100年11月23日修正公布稅捐稽徵法第1條之1第4項規定,有利於納稅義務人者,於該參考表發布時,經稽徵機關裁罰尚未確定之案件,均有其適用。
  民眾如有查詢上開修正內容需要,可於財政部賦稅署網站(http://www.dot.gov.tw),點選「賦稅法規查詢\行政規則\稅捐稽徵法相關法規\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項下查閱。
  
  
新聞稿聯絡人:羅科長珮儒
聯絡電話:(02)23228147
超連結 MOF.GOV.TW

中華民國財政部 Ministry of Finance, R.O.C.

1622795254645806 2015-08-24 20:28 4 0 家具產製廠商於出廠前,請先自行檢視是否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課稅範圍。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2條第1項第6款規定,每件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達新臺幣50萬元之家具為特種貨物,應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更多 該局進一步表示,該條例所稱家具,指供日常使用之桌、椅、櫥、櫃、床,不包括家電用品、衛浴設備、廚房設備、灯飾及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之古物。廠商於產製特種貨物前,應向工廠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廠商登記,當月若有出廠特種貨物者,應於次月15日以前依稅率百分之十計算應納稅額,自行填具繳款書向公庫繳納,並填具申報書,檢附繳納收據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價格及應納稅額。 該局提醒,若廠商產製價格達50萬元之家具,請依規定申報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並繳納稅款,一經查獲未依規定辦理除補稅外並按所漏稅額處3倍以下罰鍰。【#325】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三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蔡靜慧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8651
超連結 MOF.GOV.TW

中華民國財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 R.O.C. - 賦稅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2條第1項第6款規定,每件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達新臺幣50萬元之家具為特種貨物,應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1621716288087036 2015-08-21 21:54 3 0 誰來伴學共成長
數位學伴計畫,藉網路的力量,讓大學生與偏鄉學童線上即時互動,提供學習諮詢,提升孩子學習動機與興趣,促進城鄉學習機會均等。
偏鄉學校往往教育資源不足,為不讓學生輸在起跑點,教育部「數位學伴計畫」自104年啟動2.0方案,加強網實整合多元智能培養、陪伴模式,促進城鄉學習機會均等。(圖:教育部提供)… 更多 微涼夜晚,寧靜校園,燈火通明的電腦教室卻熱鬧滾滾,有人聚精會神、有人比手畫腳,歡笑聲、加油聲此起彼落。大學生蓉蓉為讓遙遠偏鄉的小學伴議庭熟練九九乘法,每次透過網路的上課互動,絞盡腦汁,變換花樣,設法用活潑有趣的方式幫他複習,而當議庭的數學拿到「進步獎」,準備上臺領取生平第一張獎狀那天,蓉蓉透過視訊一同分享了這份喜悅;那刻,兩人都不禁紅了眼眶……。 數位學伴,是一種生命的互動與成長,讓大、小學伴透過數位,認識更多資源和工具,透過學習陪伴,為彼此帶來更寬廣的視野及未來。你,數位學伴了沒? 數位學伴再進級
偏鄉學校往往教育資源不足,卻因此讓學生們格外珍惜每一次學習機會,他們只是缺少引導他們學習的人,為了不讓這些學生輸在起跑點,教育部「數位學伴計畫」藉由網路無遠弗屆的力量,以大學學伴制為概念,招募、培植大學生擔任偏鄉國中小學童的學伴,運用學校電腦教室或數位機會中心、網路、視訊設備及線上學習平臺,讓教學端的大學生與學習端國中小學童,以定時、定點、集體方式,每週2次進行一對一線上即時教學,零距離在課業上、生活上學習與互動;104年更以多年推動經驗為根基,再啟動「數位學伴2.0」方案。… 更多
超連結 WWW.EY.GOV.TW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時政講義

1621703394754992 2015-08-21 21:09 5 0 將房子無償借予他人做生意,仍應申報租金收入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將財產無償借予他人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於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若未申報或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或顯較當地一般租金為低者,稽徵機關將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調整計算租賃收入。… 更多
該局進一步表示,按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者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所稱他人,係指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之個人或法人。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如果對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有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就近向轄區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洽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三科 蘇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72
超連結 MOF.GOV.TW

中華民國財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 R.O.C. - 賦稅

1621700768088588 2015-08-21 21:00 1 0 檢舉逃漏稅應提供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對於檢舉案件之處理,依財政部訂定之「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第13點規定,檢舉人應提供檢舉人姓名及住址、被檢舉者之姓名及地址(如係公司或商號,其名稱、負責人姓名及營業地址)、所檢舉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倘有欠缺時,稽徵機關應通知檢舉人於文到十日內限期補正或提供新事證,逾期未提供者,即行簽報不予受理。… 更多
該局指出,邇來常接獲民眾提出檢舉,惟尚欠缺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經通知檢舉人補正,仍未獲提供具體逃漏稅之事證,以致稽徵機關難以認定為檢舉人所言確有逃漏稅之情事,往往因此浪費行政資源及效率,徒增稽徵成本及查核之困難性。
該局呼籲,民眾若發現違章逃漏稅情事,檢舉時除詳述逃漏稅之事由外,應提供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由稽徵機關依事證進行查核,以有效遏止不法逃漏,進而維護租稅公平。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三科 李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81
超連結 MOF.GOV.TW

www.mof.gov.tw

1621449538113711 2015-08-20 22:50 3 0
超連結 TIMES.HINET.NET

全國第二家 學甲區慈母幼兒園轉型為非營利幼兒園

記者李文生/台南報導 財團法人天主教伯利恆文教基金會附設臺南市私立慈母非營利幼兒園,由一般幼兒園轉型成非營利性質的幼兒園。20日,由創辦人甘惠忠神父及教育局長陳修平主持揭牌。陳修平局長表示,這是臺南市...
1621443011447697 2015-08-20 22:38 5 0
分享 高雄國稅局-稅務e達人
(づ ̄ ³ ̄)づ8/22(六)下午四點,到澄清湖看棒球捐發票,現場有多樣精美宣導品提供兌換喔~<br> *如因風雨停賽,即順延至隔日的中午場次喔~ 【分享】給更多人一起送愛心
1621413431450655 2015-08-20 21:04 1 0 產業升級轉型,加速中! 臺灣產業未來不能再以低成本為競爭力,而需透過創新以及產品高值化,加速推動升級轉型,才能讓我們的經濟真正脫胎換骨,再展實力。 臺灣工具機產業產值世界第4,但其核心的零組件,也就是堪稱工具機大腦的「控制器」,卻長期由國外廠商壟斷。而於工研院投入研發後,現已一步步具技術自主的能力。(圖:工業技術研究院提供)… 更多 鑄造產業是國家重要的基礎工業,像是工具機、汽機車、民生、航太及生物醫學等都屬它的範圍,目前國內約有800餘家的鑄造廠,年產值達938億臺幣,名列世界第12。但你可知,它卻是傳統產業3K中的3K(日文發音髒kitanai、辛苦kitsui、危險kikem),工作環境多粉塵、高溫、噪音,辛苦又危險,願意從事的人已愈來愈少,特別是年輕人。一個吸引不到人的產業,消失的危機逼近中……。 然我們只有鑄造業有危機嗎?答案卻不是!事實上,2009全球金融海嘯衝擊後,已導致我們製造業成長動能減緩、服務業成長弱化,產業結構面臨發展瓶頸,加上全球化經貿競爭浪潮,區域經濟整合的趨勢,都已遠遠落後許多貿易競爭對手。所以現在正是我們產業升級轉型的關鍵時刻! 產業政策的與時俱進
臺灣產業的發展,政府一直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像從80年實施促進產業升級條例開始,重點獎勵資訊、通訊等十大新興工業;89年轉以精密電子元件、精密機械設備等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為主;99年以來推動知識經濟,以產業創新條例重點支持六大新興產業、四大智慧型產業及十大重點服務業等等。… 更多
1621411594784172 2015-08-20 20:55 4 0 財政部為保障現行自有房屋者權益,核釋個人105年1月1日以後交易因繼承取得之房屋、土地課徵所得稅規定… 更多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以下簡稱新制)將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個人在105年1月1日以後交易之房屋、土地,如在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係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者,應依新制規定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為保障現行自有房屋者之權益,財政部於今(19)日核釋,個人交易因繼承取得之房屋、土地,如屬被繼承人在104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者,免適用新制,仍按現行課稅規定(以下簡稱舊制)計算房屋部分之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於次年5月底前辦理結算申報。
  財政部說明,為維護法之安定性並避免影響目前已持有房地者權益,新制訂定日出條款,原則以取得日及交易日在105年1月1日以後者始納入課稅範圍,即個人於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之房地,不論於何時交易均不適用新制,考量個人如未及出售即死亡,繼承人取得系爭房地之時點及原因並非其所能控制,允宜將被繼承人取得時點納入考量,為符合新制日出原則及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轉型之立法意旨,爰核釋納稅義務人105年1月1日以後交易因繼承取得之房屋、土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非屬新制適用範圍,應依舊制規定計算房屋部分之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辦理結算申報:
一、交易之房屋、土地係納稅義務人於103年1月2日至104年12月31日間繼承取得,且納稅義務人及被繼承人持有期間合計在2年以內。
二、交易之房屋、土地係被繼承人於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且納稅義務人於105年1月1日以後繼承取得。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依新制規定,交易之自住房屋、土地符合規定條件者,其課稅所得限額400萬元以內得免納所得稅,超過400萬元部分並按最低稅率10%課徵所得稅,為避免納稅義務人逕予適用舊制反造成稅負較重之不利影響,倘其交易之房地符合新制自住房屋、土地之規定者,亦得選擇改按新制課稅規定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辦理申報納稅;未依限辦理者,最遲得於交易日次年5月底前逾期自動補報及補繳稅款,免按舊制規定辦理結算申報。此外,納稅義務人已依新制規定申報房屋、土地交易所得,倘日後考量新、舊制稅負差異,以採舊制較為有利者,亦得於交易日次年5月底前註銷原新制申報案件,改按舊制規定計算房屋部分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辦理結算申報。 新聞稿聯絡人:楊科長純婷
聯絡電話:(02)23228423
超連結 MOF.GOV.TW

中華民國財政部 Ministry of Finance, R.O.C.

1621411074784224 2015-08-20 20:53 1 0 夫妻銷售婚前各自取得之不動產是否應申報特銷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財政部於104年2月5日核定發布「確屬非短期投機銷售房地」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以下簡稱特銷稅)之案件計11種類型,並追溯適用於修正增訂概括條款施行(104年1月9日)時尚未核課或尚未核課確定案件。其中屬夫妻銷售婚前各自取得且符合特銷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不動產,免徵特銷稅。
該局說明,依據特銷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並有自住事實,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免徵特銷稅。
該局舉例說明:柯小姐於103年5月購入1間小套房供自住使用,已辦竣戶籍登記並有自住事實,且持有期間並無供營業或出租,嗣於104年3月1日因結婚而遷入其配偶婚前即持有之自住公寓,原持有之小套房已無使用之需求,乃於104年4月1日出售,縱因其配偶名下有一戶公寓,惟因柯小姐係銷售婚前取得之小套房且符合特銷稅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仍無須課徵特銷稅。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三科 李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81
1620508544874477 2015-08-17 22:29 4 0
分享 吳素敏
104年度防制菸品稅捐逃漏「全民拒絕私劣菸,幸福健康向前行」卡拉OK歡唱宣導活動 時間:9月12日下午2時至5時<br> 地點:鹽埕區行政中心1樓中庭(大仁路6號)<br> 捐贈104年7至9月載具電子發票10張或紙本20張兌換1參加券,兌換品2KG白米1包及1瓶礦泉水並參加摸彩,<br> 獎品有大家源紫外線殺菌3層烘碗機、26吋18段雙避震腳踏車、歌林20L烤箱、歌林2L不銹鋼快煮壺、立扇…<br> 唱歌、填問卷、有獎徵答另外送精美贈品。<br> 歡迎大家來唱歌!
1620428601549138 2015-08-17 16:20 5 0
分享 高雄國稅局-稅務e達人
☛活動開跑 競標GO➝ http://goo.gl/1Rquvv<br> -----------------------<br> (づ ̄ ³ ̄)づ好消息好消息~小港稽徵所將於8月中舉辦"電子發票競標大會",有折疊式腳踏車、平板電腦、藍牙木質音箱、hello kitty烤麵包機、SONY行動電源、健身手環等多項競標好禮,購物消費要記得用"載具索取無實體發票",準備標好禮囉!!! 【分享】通知好友一起來標喔!!
1619608828297782 2015-08-14 22:54 3 0
分享 高雄國稅局-稅務e達人
( ิ◕㉨◕ ิ)【稅務HOT新聞】<br> 蘇迪勒颱風剛過,有財物受損的粉絲可以減免稅捐喔!!<br> 告訴更多人一起【分享】
1619576948300970 2015-08-14 20:37 1 0
超連結 WWW.EY.GOV.TW

全球瘋新創,臺灣+1!(行政院全球資訊網-時政講義)

在全球一片追求創新創業的風潮下,打造友善的創新創業環境,是為讓臺灣成為亞太矽谷,成為青年創業圓夢的天堂,並能於世界版圖上找到自己的定位。 創新創業現已經成為世界的潮流跟趨勢,且已是公認最能創造就業、為經濟注入活水的方法。那麼臺灣新創事業的環境究竟如何?優勢有哪些?前景樂觀嗎?政府的政策是什麼?資源又在哪裡可找到? 行政院於日前舉辦的「對話國際」茶敘,特以「臺灣如何成為亞太矽谷」為題,由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主持,邀請到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科技部次長林一平、經濟部次長沈榮津、HTC前行銷長王景弘、美鈦國際有限公司總經理游明熏,以及FLUX 3D印表機營運長林士生等6位來賓,和國際媒體駐臺記者面對面座…
1619317308326934 2015-08-13 21:00 2 0
分享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同稽徵所
大同稽徵所 關心您 !
1618362865089045 2015-08-10 19:10 0 0
分享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同稽徵所
財政部「行動資訊互連市集」已建置完成(http://www.mof.gov.tw/Pages/List.aspx?nodeid=394#),作為財政部全球資訊網行動版之網頁入口,除可連結財政部所屬各機關之行動版網頁,並可下載所屬各機關之APP,請多使用。<br> 大同稽徵所 關心您 !!
1618362651755733 2015-08-10 19:09 7 0
分享 高雄國稅局-稅務e達人
啦啦虎提醒粉絲,因颱風遭受災害損失,可以申請減免稅捐喔!!<br> 👉 災害損失申報專區:http://goo.gl/nEhbKG<br> 👉 查看詳情:http://goo.gl/0NXpaa
1618001171791881 2015-08-09 22:19 8 0 災害損失報備專區
http://www.ntbk.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1509/8561318481514606541
超連結 WWW.NTBK.GOV.TW

Object Not Found

1617999525125379 2015-08-09 22:11 3 0 Open Data有妙用,報稅省時又輕鬆 政府資料開放已成為世界潮流與趨勢,為滿足民眾知與用的權利,並使政府掌握的資料能經由各界的運用增加其價值,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自104年7月起於網站上設置「Open Data專區」(資料路徑為:高雄國稅局網站首頁(http://www.ntbk.gov.tw/)>機關介紹>所屬單位>鳳山分局>… 更多OpenData專區),將多項不涉及機密性與敏感性的稅務資料對外開放,竭誠歡迎各界體驗使用。 該分局表示,Open Data專區所開放之資料集,包含個人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遺產及贈與稅等國稅業務,共計25項稅務相關資料,其中資料係以較普及之CSV與ODS資料交換格式提供,方便民眾或產學單位下載瀏覽或加值應用。另外,此稅務資料開放服務係由該分局先行試辦,故目前資料提供範圍以鳳山區、鳥松區、仁武區、大社區、大樹區、林園區及大寮區等轄區為主,未來將視資料使用之需求,開放更多實用的稅務資料,並擴大資料提供範圍。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此次所開放之稅務資料皆相當具有實用性,除可供學術界及產業界分析應用外,一般民眾亦可利用該等資料增加生活便利性。例如民眾每年在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可利用Open Data專區中「申報期間每日所得及扣除額查調作業統計表」及「申報期間所得及扣除額查調作業各時段等待人數統計表」的資料,了解以往年度各個時段臨櫃辦理查調所得及扣除額的人數,選在人潮較少的時段前來辦理,避免費時久候。以今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為例,經由分析上述資料後可以得知:五月1日至5日臨櫃辦理的人數最多,五月中旬人數較少;而一週當中,以星期一人數最多,星期四人數最少;若以時段來看,則每日10:30到12:30查調區等待人數最多,下午3:30以後等待人數較少。聰明的納稅義務人可利用以上開放資料,自行安排前來辦理的時間,既省時又輕鬆! 期許透過Open Data專區提供便捷之稅務資料開放服務,以鼓勵民眾、學術界及產業界有效運用稅務資料便利日常生活、創造知識資產、擴大運用價值,進而達到徵納雙方互利互助的共贏局面。【#292】 新聞稿提供單位: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 職稱:稅務員 姓名:謝永倫 聯絡電話:(07)7404001 分機:5991
超連結 WWW.NTBK.GOV.TW

Brocade ADX Web Application

Either scripts and active content are not permitted to run or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10.2.0 or greater is not installed.
1616939628564702 2015-08-07 14:04 8 0 祝各位 父親節快樂!
分享 財政資訊中心
明天就是父親節 👔 囉~<br> 給偉大的老爸一個大大的擁抱吧 !!
1616314078627257 2015-08-05 13:22 2 0 全球瘋新創,臺灣+1!日期:104-07-28
在全球一片追求創新創業的風潮下,打造友善的創新創業環境,是為讓臺灣成為亞太矽谷,成為青年創業圓夢的天堂,並能於世界版圖上找到自己的定位。
創新創業現已經成為世界的潮流跟趨勢,且已是公認最能創造就業、為經濟注入活水的方法。那麼臺灣新創事業的環境究竟如何?優勢有哪些?前景樂觀嗎?政府的政策是什麼?資源又在哪裡可找到? … 更多 行政院於日前舉辦的「對話國際」茶敘,特以「臺灣如何成為亞太矽谷」為題,由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主持,邀請到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科技部次長林一平、經濟部次長沈榮津、HTC前行銷長王景弘、美鈦國際有限公司總經理游明熏,以及FLUX 3D印表機營運長林士生等6位來賓,和國際媒體駐臺記者面對面座談,以下是精采的談話摘錄: 友善的創新創業環境,讓臺灣被看見——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
創新創業在全球已蔚為風潮,而在這波浪潮中,臺灣要如何脫穎而出? 我覺得有兩項東西:夢想家和製造家。
臺灣於「2015全球創業精神暨發展指數」(GEDI)130個受評國家中排名第8,居亞洲第1。(圖:科技部提供)
臺灣於「2015全球創業精神暨發展指數」(GEDI)130個受評國家中排名第8,居亞洲第1。(圖:科技部提供) 大家可知道?我們在「全球創業精神暨發展指數」(GEDI)裡,在130個國家裡面列第八,是亞洲國家之首。所以臺灣的創業,不管是創業家的態度、精神、能力跟企圖心,在亞洲可以說是屬一屬二;而講到製造家,我們則有非常優良的ICT硬體,且我們有支援客製化少量多源的生產能力,可隨時把創意變成創業,創造出產品。 … 更多
超連結 EY.GOV.TW

www.ey.gov.tw

1615273615397970 2015-08-02 14:04 4 0
超連結 KPPTR.WDA.GOV.TW

高屏澎東分署全球資訊網-[聯絡資訊]

因應「勞動部委辦就業中心業務實施計畫」,本分署鳳山就業中心相關業務自民國104年7月1日起委由高雄市政府辦理。 地址:83066 高雄市鳳山區中山西路235號 電話:07-7410243 交通指引 1.自行開車自國道一號南下建國交流道左轉建國路,至7-11靠右接中山西路,直行約850公尺即可到達本中心。 2.乘坐高雄捷運橘線至鳳山西站,於2號出口左轉青年路,至中山西路左轉約120公尺即可到達本中心。
1615268775398454 2015-08-02 13:36 3 0
超連結 TW.INDEED.COM

高雄市 鳳山區 就業服務單位職缺 - 求職資訊 | Indeed.com

今天全高雄市 鳳山區共有4,797筆就業服務單位職缺。全國所有人力銀行,企業徵才網站上的全職和兼職工作都在Indeed。天下工作,一網搜盡
1614953725429959 2015-08-01 20:12 3 0 約定由受贈人繳納之贈與稅,無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1條規定以贈與附有負擔自贈與額中扣除之適用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不動產贈與契約,並以贈與契約約定由受贈人負擔繳納之贈與稅,並無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1條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者,由受贈人負擔部分應自贈與額中扣除之適用。… 更多
該局指出,贈與人甲君與其子乙君簽訂不動產贈與同意書,將其所有土地贈與乙君,並於贈與契約上約定贈與不動產所應繳納之贈與稅由乙君負擔,甲君於辦理贈與稅申報時,則以贈與契約約定乙君繳納之贈與稅,屬贈與附有負擔,乃將受贈人乙君預計負擔繳納之贈與稅額,列報為其他贈與負擔扣除額,經該局以不符合規定,予以剔除,並核定發單。甲君不服,乃提起行政救濟。
該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條規定,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其公法上負擔並不因當事人約定而變更,縱以贈與契約約定由受贈人負擔繳納贈與稅,亦僅屬私人間債權債務契約,僅生私法上效果,並無拘束稽徵機關之效力,如受贈人將來未履行繳納義務,稽徵機關也僅能對贈與人強制執行,所以,贈與契約訂定時,贈與人實難確保受贈人履行該繳納贈與稅之負擔,因此,與同法施行細則第18 條第1項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而得主張扣除者,以該負擔業經履行或能確保其履行者為限之之要件不合,自不得扣除。又從遺產及贈與稅法體系來看,該法第21條所稱負擔,應不包含由受贈人負擔繳納贈與稅之情形,況且現行同法施行細則第19條明文規定,得減除之稅賦限契稅或土地增值稅,並無准予扣除贈與稅之規定,故以贈與契約約定由受贈人負擔繳納之贈與稅,非屬第21條所稱負擔,亦非現行法律所規範得扣除之項目。該局駁回贈與人復查申請後,案經財政部訴願決定駁回、行政訴訟判決駁回其訴在案。
該局提醒,以贈與契約約定由受贈人負擔之贈與稅,並無屬贈與附有負擔,應自贈與額中扣除規定之適用。
(聯絡人:法務二科謝審核員;電話2311-3711分機1907)
1614951795430152 2015-08-01 20:07 1 0 「所得稅法」第66條之9有關營利事業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未分配盈餘相關課稅規定… 更多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自102會計年度起,營利事業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2項授權訂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或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編製財務報告相關法令規定,採用經該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IFRSs)編製財務報告,而調整原依商業會計法處理之累積盈餘,致101年底帳載累積保留盈餘在102年度採用IFRSs後產生借方餘額(累積虧損),其以當年度稅後盈餘實際彌補該借方餘額之數額,得列為計算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
該局舉例說明,轄內甲上市公司102年度依IFRSs處理之本期稅後淨利為1,000萬元,而該公司依商業會計法處理101年12月31日帳載累積保留盈餘為1,000萬元,減除次一年度(102年度)股東會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及分配盈餘共900萬元後,加計首次採用IFRSs之期初保留盈餘淨減少數300萬元,致帳載累積保留盈餘產生累積虧損200萬元(1,000萬元-900萬元-300萬元);由於該公司於103年度決議分配102年度本期淨利時,須先彌補該帳載累積保留盈餘借方餘額後,始為實際可供分配之盈餘,故甲公司以102年度稅後淨利實際彌補該借方餘額200萬元部分,得列為計算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
該局提醒,為避免已採用IFRSs之營利事業申報102年度未分配盈餘產生適用疑義,財政部已發布相關解釋函令,營利事業應特別注意未分配盈餘計算之處理方式,不僅可維護自身權益,亦可避免因疏忽而短漏報所得受罰,得不償失。
(聯絡人:審查一科朱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