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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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02-13 09:57
2017年通過的《國民體育法》修法,促使各單項體育協會的開放及改選。然而,許多單項協會仍然設下了重重的阻礙,甚至改選的過程也被 Fair Game!TAIWAN!體育改革聯會 與時代力量、選手、會員揭發協會的改選弊病,包括灌入幽靈會員,據此操縱協會改選結果。
 
前立委 黃國昌 在2017年12月具狀刑事告發,不過2018年卻遭地檢署作出緩起訴處分。現任黨主席 徐永明… 更多、黃國昌,及體改聯發起人等體改團體,一同赴北檢抗議,才讓高檢署撤銷發回續查。
 
判刑終於在昨天(2/12)出爐:前棒協理事長陳太正、羽球協會秘書長李侑龍、網球協會秘書長劉中興、游泳協會前理事長許東雄、網球協會前副秘書長趙安華等5人被依違反個資法、偽造文書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時,5人皆認罪並表示悔悟,全數被判緩刑,支付公庫35到75萬元,仍可上訴。
 
體育協會掌握大量的資源,尤其選手最重視的「國際比賽提名/推薦權」、「公平合理的對待」更是相當重要的無形資產!這些長期控制台灣體壇的體閥,用違法的手段繼續掌握龐大資源,而在罪證確鑿的情況下,緩刑、捐款這樣的罰則,實在無法與這些人對台灣體育界與對選手的傷害相提並論。
 
我們要呼籲體育署應該繼續追究操縱改選結果的行政責任。體育改革需要持續深化,唯有公平的制度與人事,才能讓台灣傑出的運動選手們能夠無後顧之憂地追求極限、在國際舞台上發光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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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這些沉痾清乾淨台灣是有實力成為體育強國的,很難得有政黨願意正視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