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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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6-26 09:55
【本署非常重視消防救護人員安全防護】
消防救護為民眾傷疾病送醫的第一線,本署非常重視消防同仁執行勤務的安全,有關疾管署函釋HIV主動告知不包括EMT一事,本署說明如下:
一、緊急救護是緊急醫療體系的延伸,消防執行救護案件包含車禍、災難、疾病等患者,救護現場、車內護送途中、及到達醫院等,救護人員可能接觸到病患血液、體液,因此面臨的環境、被傳染的風險,可能比醫療機構更高。
二、為確保同仁執行救護,以及第三者傷患使用救護載具之安全,將立即行文建議衛福部疾病管制署修正規定,納入緊急救護之救護技術員,並聯繫該署提106年7月中旬召開「衛生福利部愛滋病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會」會議研商因應措施。
三、在沒有修正規定前,為保障消防同仁自身安全,請持續加強自我保護,「評估現場安全及傳染病感控(戴手套、口罩,必要時戴護目鏡、穿防護衣)」。同仁如因故身體有傷口應確實包紮覆蓋,避免執勤時接觸傷者血液,以確保自身安全。
這個議題遠比各項評比重要多了,謝謝署內長官站在基層同仁立場,替大家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