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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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4-12 10:28
「動員召集報到訊息通知書」郵寄目的為何?(更新日期:106年2月18日)
答:國防部於105年起依兵役法施行法第24條規定郵遞「動員召集報到訊息通知書」,預先告知納編後備軍人戰時動員符號、報到地點及核校基本資料,以縮短動員時程,加速後備部隊動員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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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動員召集報到訊息通知書」要員如何處置?
答:請要員妥善保管,當國家發生緊急危難或非常事變時,國防部將透過電視、報紙或廣播,發布「動員令」生效,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本通知書迅速報到;另為確認動員訊息傳達,勤區警員同時送達動員召集令(紅色)至臺端戶籍所在地。
請問動員召集報到訊息通知書&召集令,只能寄到戶籍地址嗎?可以寄送到通訊地址嗎?
因人在外地工作,戶籍地又沒人可以幫忙收件,不知可否更改為工作地區的通訊地址?要如何更改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