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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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05-12 17:34
後防疫時代來臨,個資也必須「防溢」!
  
政府在疫情期間,利用個資追蹤民眾足跡、發送類細胞簡訊等措施,都需要蒐集與利用許多國人的的個人資料。但若非事態緊急,藉由朝野共識通過的特別條例中第7條📌「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才讓疫情指揮中心得以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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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疫情趨緩,我們必須回過頭來思考暫時放下的疑慮、建立更完善的程序和制度,才能避免個資外洩帶來災難。為了消除未來隱憂,我們今(12)日提出《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修法主張,從五個方向切入:
  
1⃣擴充個資定義,減少蒐集、處理與利用的爭議 
  
2⃣重視個資外洩通知義務
  
3⃣考量「利益權衡原則」,避免空白授權或實務限縮
  
4⃣利用個人資料前,應先提出評估報告
   
5⃣縮小「限期改正」適用,擴大資安保障範圍,並提高相關罰則
  
我們這次提出的修法,一方面是「擴充對個資的定義」,並針對「個資蒐集、處理與利用」加強保障及建立機制,且個資應用都應先進行封閉測試、資訊安全維護等評估機制以降低風險。唯有個資防溢超前佈署,才能避免國人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高虹安 張其祿
#台灣民眾黨
#民眾黨 #民眾黨立院黨團
#個人資料保護法
#個資也要防溢
圖片
若能定期對基層進行資安檢查就更好完善了,可避免基層公器私用將原本定位居家檢疫者的定位程式,定位於非居家檢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