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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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28 21:08
今天的台北,雨從早下到晚,而我也從早上到傍晚,撐著雨傘來回辦公室、委員會好幾趟。 我今天除了質詢2個部會,中午去黨團討論星期三要處理的「#提高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我有提案)之外,下午突然開始處理《原開條例》的逐條討論,也害得我原本要回屏東主持晚上的「#瑪家鄉三和村擴大灌溉服務開工說明會」無法成行,因為原開條例這個法案對我們原住民實在是太重要了! 雖然到下午五點前,我們 #只審查了4條法案… 更多,這真的是漫長卻不能馬虎的工作,非常開心,我有兩個意見獲得大家認同。 首先,我成功說服各位委員,將行政院版本名稱加上「權利回復」成為《#原住民族保留地權利回復及管理利用條例》。 第二,我透過早上的質詢和下午的審查,不斷提出我對原住民族土地分類的創見,我認為要將原保地分成兩類:一是「原住民族保留地」,簡單來說就是公家機關下的公有土地;二是「原住民保留地」,也就是私有土地。而我認為,私有土地應該分成兩種,除了過去的個人所有概念之外,我認為應納入「總有」概念,因為我思考 未來可能會有部落公法人、原住民族自治,#我希望創設一個空間將所有權留給部落集體。並且我也希望預留「概念空間」給未來因應災害遷徙、特定區域劃設、祭儀用地等等所需土地,就以目前的永久屋來說,#就不會因為國家土地不能分配給個人而失去土地權利。 會有「私有土地的總有」這個想法,是來自於前幾周我在「南島論壇」的晚宴上,跟官大偉教授以及來自巴布亞紐幾內亞的大使聊天,他告訴我當地97%的土地都是私有,分成個人所有和部落集體共有,例如祭儀聖地等皆由部落共有,國家也可以跟部落買土地,但是並不容易,因為要取得族人的全數同意非常困難。 今天的審查,代表著我們開始能夠針對26萬公頃的公有、私有原保地,處理陳年歷史所無法解決的歷史問題。我很開心也很驕傲,能夠參與這一部對原住民族而言非常重要的《原住民族保留地權利回復及管理利用條例》審查。 修法、立法是個大工程,期待條例審查完成三讀的那一天,我會繼續努力。 #質詢影片請見留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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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ke'ecengana, amodholrom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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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29 23:05
《獻給我的弟兄》 正搭末班22:10的高鐵北返。今日南北奔波的行程中,我特別去了一趟「烏來」。 上帝的旨意何等奇妙,就在我握住這二人的手之前,#公督盟通知我獲得評鑑優秀立委。啊,我正好可以把這個榮耀獻給他們! 有件事,一直擱在我的心裡,我一直想要見到這二個人。 當選立委後的第三天,我人在外縣市謝票,突然接到記者的電話,詢問有關烏來支持者遭檢調。… 更多 我即刻從記者口中反問事情的原委,並告知容我先去了解再回應。傻傻的我,打去詢問檢調是否需要我前往說明?後來我才知道,因為檢調了解他們跟我完全沒有通聯紀錄,也互不認識,並且他們也表示事件與我無關。 由於這件事進入司法,大家勸阻我不要涉入,徒增風波。但我就是難過…… 後來在一審,二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褫奪公權貳年。 直到三個月前,二審判決其中一位是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緩刑伍年;另一位是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緩刑伍年。 他們二位選擇不再上訴。 我上網查看了法院的新聞稿,上面寫著:「游OO、陳OO於 108 年 12 月 28 日,在新北市烏來區環山部落、忠治部落, 與多位山地原住民一起搭乘遊覽車,前往桃園市所舉辦 2020 #總統暨原住民族立委聯合造勢活動。去程途中,因某位陳姓民眾提議活動結束後晚上去喝一杯,陳OO即順勢表示:「晚上回來,便當不要吃了啦,就是說我們今天就直接交到鳥來伯那邊,辦一桌喔」,「好不好會長」,游OO亦回應:「可以」。同日下午造勢活動結束後,眾人即至新北市烏來區之鳥來伯餐廳用餐,並由游OO、陳OO出資 1 桌,連同酒水之價格共新臺幣2700…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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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獲得最優秀立委!
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