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2-02

文章 留言
1938955119639281
時間:2022-02-16 09:54
什麼「明獨」「暗獨」,我還「猛毒」勒,都你們在講,
但我不反中,我支持中華文化。
讀中文說華語看華語電影,過年拜祖先,元宵吃湯圓,喔,我大學還中文系呢。什麼「明獨」「暗獨」,我還「猛毒」勒,都你們在講,
但我不反中,我支持中華文化。
讀中文說華語看華語電影,過年拜祖先,元宵吃湯圓,喔,我大學還中文系呢。
中共自己是華獨,心虛就會到處找 “獨”。中共只講權力,心中本無是非,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中共最喜歡用的人都是邪惡之人,因為邪惡的人才會被他利用。但毫無疑問,中共最恨叛徒,你如果會背叛原來的主子或家園,它就不可能相信你將來不會背叛它。所以,一旦利用完,為了擔心你的可能背叛,它肯定會鬥死你。查一查中共的歴史就可以很清楚它的鬥爭本質。
1939957389539054
時間:2022-02-17 16:09
親中。反共。保台。 親中華文化
反共產體制
保台灣民主自由、中華民國主權 講清楚。
想通了?回歸孫總理創黨的理想(讓所有中國人都成為皇帝)、蔣總裁反共的理念(堅守民主陣營)、蔣經國主席的治國精神(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應求萬世名)。如此一來,國民黨的黨魂就回來了,現在國民黨的黨魂已經拿去與魔鬼(中共)交易了,必須趕快找回來。
1943857805815679
時間:2022-02-23 01:34
國民黨的責任。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前國安會秘書長、台北論壇基金會董事長蘇起今受訪表示,九二共識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表示,九二共識這名詞已經過去,但精神仍基於中華民國憲法,國民黨可用新的論述方式呈現,有助於兩岸維持和平穩定,也是國民黨的責任。 對於蘇起坦言九二共識的時代已經過去,林為洲表示,蘇起的意思是民進黨執政後,因為不認同九二共識裡面的意涵,不會去實踐九二共識裡面兩岸之間相關的協議,所以已經過去了。 林為洲認為,九二共識這個名詞已經那麼久遠了,很多年輕人都不了解它的意思。雖然九二共識這個語彙、名詞已經過去,但它的精神其實是基於中華民國憲法裡面相關規定。… 更多 林為洲表示,中華民國憲法裡對於兩岸的主權及治權上的規範,現在的憲法還是一中憲法,中華民國擁有兩岸,包括中國大陸的主權,治權只及於台澎金馬,總統或國會議員,都是依據增修條文,由台澎金馬的人民選出,這樣的規範其實是九二共識的精神,有人講成一中各表,就是對於主權有各自描述,但不去碰觸、爭論,擱置爭議。 相對於主權的爭議,林為洲說,治權的方面,我們承認中國大陸現在是中共的政權在治裡,而台灣這邊,台澎金馬是由中華民國的政府在治理,在治理方面,兩岸間可以討論,簽訂一些關於兩岸治理牽涉到的兩岸人民事務性的處理,也是一種治權的承認。 林為洲強調,九二共識精神來自中華民國憲法,九二共識的時代過去了,並不表示憲法已經改變了,對國民黨來講,用一個新的論述方式,能夠呈現在憲法裡面關於主權跟治權相關規定,希望這樣的新論述,有助於兩岸維持和平穩定,這也是國民黨的責任。
@{莊宗頤} 喔!我知道了,會以這種無知方式回應的,應該都是小粉紅盜用別人帳號的,因為受文革影響,大都是半文盲,只會說一些俗語。選舉快到了,匪諜的統戰機構大肆動員了。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的社會,這些招術只是浪費錢,不會有作用的。
@{莊宗頤} 你懂得什麼是國家嗎?它的概念從什麼時候建構的?西方近代的國家觀與馬克思的國家觀各主張什麼?你的程度是高中不到吧!你有資格在那邊評分嗎?幼稚園程度對研究所教授評分,不知量力。知識不懂就算了,連查資料都不會。不值得再交流,程度差太多,又不受教,不要以為硬拗就行,社會還是有公評的。國民黨的人如果都像你這樣,想在台灣社會重生再起,可能都很難。
@{莊宗頤} 國家不是只有政府,除了領土與抽象的主權之外,它包括了政府與人民;民主國家,人民是主動,政府是被動(行政必須依然人民所制定的法律,依法行政;威權國家是政府主動,人民被動,人民是被制定法律的政府來統治),沒有通過國會批准的行政協議,就是不具法律效力。譬如台灣與美國簽署了“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如果沒有立法院把它轉為國內的法律,司法部門是不能根據國際協議去處罰違反智慧財產權的企業的。另外,因為談判都是由行政部門進行談判,事先也不能透漏談判底線,而且談判過程瞬息萬變,不可能事先送到國會先討論或報備,而且如果先經過國會批准,那麼談判中就不能讓步,一讓步就是違法,必須負法律責任。所以,儘管與對方達成協議,也有可能簽了喪權辱國的協議,在此情況下,代表人民意志的國會在最後階段可以否決,這是國際準則,各國都會理解。那怎麼辦呢?只能以行政權在法律不禁止的裁量空間去執行,但當總統和領導人換人時,新領導人可以拒絕執行。但一旦通過國會批准,就成為 "條約” (treaty ),除非透過行政和立法的完整程序才能否決,否則不管誰當領導人都必須遵守,如反彈道飛彈條約(ABM Treaty )。當年美蘇的核武裁減談判就是如此,另外,美國參與GATT 都是以行政協議的方式執行,因為一直沒有通過參議院批准,每一任美國總統都要renew ,所以也因此美國才能一直保留了 “祖父條款”(Grandfather Clauses ),受到許多會員國的批判。然而,這就是民主政治,領導人不能獨自決定與任何國家簽署未經人民認可的條約。這在當年的蘇聯也是一樣,美蘇各自保留著最後的戰術空間,蘇聯也是要經過 “杜馬”(蘇聯議會)批准,儘管批准的方法各有不同。你可以去查一查囉!這麼多人不知道,難怪會吵翻天!
共識就是共識,也就是中國國民黨跟中國共產黨的共同認識,共識是不能擴及其他第三對象的,強迫別人接受,就是霸道,在民主國家是行不通的。至於符不符合中華民國憲法,那是另一個議題,包括簽署共識人或政黨的各自任意解讀,這也無法強制或說服別人認同。終究,中華民國憲法從第一個字到最後一個字,就是沒有九二共識這四個字,不是嗎?至於符不符合憲法精神,這並不具體,精神只是抽象的說法,沒有任何實質的意義。回歸事實真相吧!爭一個空的魔咒,最後還是空。另外,就算雙方談判(從來沒看過兩岸真正談判,都只是吃湯圓而已)達成協議,那也只是行政協議,而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條約”,行政協議只有簽署時的行政最高首長或領導人在任時有效,一旦換人,自動失效,必須由新的在任者決定是否延續效力(renew )。這個國際性法理,難道蘇起一點都不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