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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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2 20:56
行政院長要有多荒唐、多跋扈,才能把代表民意質詢的立委抹黑成「街頭小混混挑釁」?缺電是現在老百姓最關心的事情,蔣萬安質詢,要求政府承諾不再發生大停電有何不對?說穿了,不就是因為政府失靈,擺明沒辦法保證供電無虞,沒辦法回答委員質詢的問題,惱羞成怒;堂堂一個行政院長,只好用這種人身攻擊的招數來轉移焦點、推卸責任?… 更多 像昨天桃園機場停電,今天汐止停電,現在幾乎動不動就停電;行政單位卻只知道玩一些名詞遊戲,在缺電還是斷電上打轉,難道沒看到美國商會報告表明2022政府最該做的就是「能源政策」?難道不知道老百姓最擔心家里的冰箱或電器用品會不會動不動故障?小商家冰箱里面的東西會不會因為停電一下子就壞掉? 蘇貞昌自己是學法律的,難道不知道行政官員在立法院備詢是憲法的義務?立法委員的質詢不是代表自己發言,是代表他背后的民意。今天不管多討厭這個立法委員,官員對於立委提出來的質詢,當然要去當面回應,當面回答民意的提問。 今天的民進黨政府,不是看事情的是非去做事,所有的用心都都擺在政治上面,老要別人背責任,老百姓所需要的事情,通通都不做。全台各地紛傳跳電、停電、斷電,產業重創,官員最後只能用小孩鬥嘴的招式,扯到他人祖父來轉移焦點?這個跋扈政府,才是我們真正的危機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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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哀!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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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6 08:48
#閣揆反質詢 #違憲濫權
蘇貞昌說,他到立法院答詢「是憲法規定,是立法院邀請」,以及「法律從沒有說不能『反質詢』這幾個字,只是說『答詢不能超出質詢範圍』」。如此違憲、濫權的言論,真難想像是出自法律專業的行政院長。 尤其,蘇貞昌應知《憲法》第 57… 更多 條明定行政院依規定對立法院負責;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責』是責任,也是義務;『權』則是權利。這麼淺顯的基本概念,法律專業的行政院長,不可能不懂,更不可能分不清『義務』與『權利』的差異。 至於「法律沒有說不能反質詢」的托詞就更荒唐了。殊不知行政單位的報告、備詢與立法委員的質詢,旨在落實民主制度「權力分立」的基本精神。簡言之,立法委員的質詢不是代表自己發言,而是代表他背后的民意;也因此行政官員有答覆委員質詢的「義務」,也藉此讓人民得知其所關心的問題。 至於「反質詢」,請問院長,人民或立法委員既沒有施政權,根據哪一條憲法或法律規定,需要被高高在上的您質詢?又請問那一個民主國家的人民有向行政官員報告的義務? 何況,《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規定得很清楚,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外,不得拒絕答復」。#蔣萬安 委員的問題既然是「供電」,「反攻大陸」有什麼相關?這種答覆沒有「超過質詢範圍」嗎?既然超過「質詢範圍」而明確違反前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規定,又為什麼可以這麼理直氣壯鬼扯? 說穿了, #蘇貞昌 無非是在轉移焦點,迴避所無法回答的缺電與電力穩定問題。因此不惜混淆權責之分,毀棄權責分立的憲政體制。民進黨政府既然目無法紀、囂張跋扈,凡事不問是非,祗有政治算計,也視憲法於無物,還提甚麼修憲?浪費民脂民膏、聲東擊西、轉移焦點的把戲,就別一再上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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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同鴨講⋯認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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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23 21:00
… 更多三月三號全臺大停電,造成人民不便及損失,民進黨政府毫不反省、毫無檢討,不以為意,檢方還要以涉犯刑法「準放火罪」來查台電基層員工。實在讓人傻眼,其政治意涵比他的法律意涵來的實在多很多。基本上來講,要動到準放火罪,就是希望把過失部分套入臺電員工。但全臺大停電,加上連續接二連三停電、跳電情形,在在顯示的其實是失敗的能源政策!連美方報告都已提醒民進黨政府,2022年最應該做的就是檢討能源政策;結果反而把停電究責突兀地歸罪於台電員工,如此欲加之詞,讓臺電員工情何以堪? 除了臺電員工之外,其他的停電也好、跳電也好,政府說法五花八門,無視供電政策的政治責任,連動物都成了肇禍停電的主角。歸責鳥類、壁虎等等小動物的情形接二連三的出現;去年停電還曾歸責椅子釀禍;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甚至揚言,須留意是否有反社會性分子藉此擾亂民心? 這樣的一個行政團隊,是人民所能夠信賴的嗎?拜託蘇內閣,別在動物身上做文章了!讓經濟回歸經濟、專業回歸專業,徹底檢討台灣能源政策,不要再用政治的議題,讓無辜的百姓受牽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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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嘴吐不出象牙,天理昭彰,會有報應的!自求多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