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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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07-16 12:23
雖然國民年金法有規定,超過10年補繳期限的保險費不得補繳,但如果是屬於「不可歸責於被保險人的事由」導致逾期,還是可以跟勞保局申請補繳喔~
 
🙋哪些情況屬於不可歸責於被保險人的事由?
因為某些特殊情形導致被保險人沒有收到繳款單、不知道要繳費或無法繳費,原則上可以算是不可歸責事由,舉例來說,未居住在戶籍地、長期在國外、戶籍設在戶政事務所、在監服刑等。
 
💡如果都不是屬於上述情形,也可以來信跟勞保局具體說明超過10年未繳保險費的原因,勞保局會依個案事實審查是否符合不可歸責事由喔~
 
➡️詳細請點這
https://www.bli.gov.tw/0103638.html
#國保 #國民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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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先生55歲要請領老年給付一次領,還可繳國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