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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826512310802 時間:2019-07-31 17:15 【寶貝您的孩子,確保幼兒乘車安全】 立法院去年(107) 5月三讀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規定幼童專用車(娃娃車)車齡不得逾10年, 違者,處負責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未改善者,得累罰; 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3次後仍未改善者,得減招、停招、停辦最重可廢止設立許可。 因應新法施行並鼓勵業者汰換安全度不足或使用逾10年的娃娃車,以降低傷害風險, 政府從108年學年起, 針對全台幼童專用車約4千輛, 預計每年汰換或購置4百輛幼童專用車, 每輛車汰換或購置補助30萬元, 讓寶貝從離開家門到回家都能一路平安。 #寶貝安全上學 #爸媽安心上班 |
希望換新車後,駕駛習慣也要進步,否則政府白花錢 ,學童也不安全。 例如,不開快車、不要闖紅燈、紅燈右轉、更不要逆向臨停,導致兒童從車道側下車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