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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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7-24 10:28
兩岸服貿協議完全沒考慮兩岸關係的特殊性,以及兩岸經濟規模、自由化程度及法規制度的巨大差異,以致談判結果對台灣弊多利少。 我主張,立法院在逐條審查服貿協議之前,應該要先通過「兩岸談判的監督法律」。除了國會監督,還需要有讓產業、公民社會充分表示意見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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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兩岸談判,國會應立法監督 - 天下雜誌527期 - 蔡英文,兩岸,服貿協議,兩岸經貿

服貿談判,看在蔡英文的眼裡,認為是因馬總統執政成績不佳,想要拉抬聲望,想要中國讓利,最後反而落入中國的戰略局勢中,失去兩岸經貿的主控權,「全世界都知道,中國是善用經濟力量,達成政治目的。」
先把ddp立法院的xx銘抓下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