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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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1-02 12:51
各位朋友,鰲鼓濕地是「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受「野生動物保育法」及「濕地保育法」保護。若您沒經過主管機關及台糖公司的允許,私自進入鰲鼓濕地,就已觸法(註解)。 東石自然生態展示館接到電話,01月01日下午下午3點40分目擊有一位先生進入木麻黃林。這位先生將所有鳥類驚起(有照片為證),已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濕地保育法》。鳥友目擊後,已報警處理。… 更多 請朋友停止如此自私的行為,也請各位鳥友協助舉報,若有看到不當的行為,無須勸阻立即通知下揖派出所,電話:05-3601849。
謝謝大家~ 註解:
不當拍鳥行為,你可能會面臨:
《野生動物保育法》可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濕地保育法》非經主管機關許可,重要濕地內禁止騷擾野生動物,違者裁罰六萬元以上卅萬元以下 感謝嘉義縣鳥會協助通報!
圖片
不相信那麼大個人不知道闖進是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