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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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4-13 15:59
近幾日重大議題不斷,大秉特地舉辦記者茶敘一述大秉立場,就肯亞議題大秉必須向大眾及媒體澄清,大秉絕無姑息縱容犯罪者之意,但目前那23名台灣人獲判無罪,即便中國指控有罪,在無罪推定原則下,當事人不能被當成罪犯對待。
 
肯亞內政部發言人已聲明此為遣返而非引渡,若有犯罪嫌疑,此為管轄權競合爭議,究竟是屬人主義還是屬地主義?應讓台灣政府有依循正當法律程序參與的空間,且國際慣例遣返必須通知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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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於國民本有保護義務,人民不會因被他國指控犯罪就喪失來自國家的保護,台灣亦有自身之司法主權,台灣政府基於自身立場應爭取參與空間,管轄權優先順位亦應循正當法定程序協議,而非用直接強制暴力帶離我國國民,況此僅是遣返!
 
無論是遣返原港,或者遣返回國,至少要讓台灣政府有程序參與空間,否則若有冤枉者,台灣政府如何保護國民?
 
大秉提醒大家,如果今天中國能強制帶離這批嫌疑犯,是否以後只要安上罪名稍有嫌疑就能強制拘捕台灣人民呢?台灣政府的保護義務在哪裡?大秉不是要保護犯罪者,而是保護台灣主權,並防止任何一個可能的冤枉!
 
假設那批台灣人真的有罪,真的遣返回台,依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亦能引渡中國,絕無在台無罪、輕罪姑息之可能!
圖片
雖然無罪.但是台灣被抓的那些人詐騙大陸人所以才被抓起來.如果是這樣.那大陸是有權抓人瞜.這些人想引渡台灣就有難題了.很多… 更多人都想被抓去活該.但是又丟台灣人的臉.真該死.不帶回台灣更是臉上無光.兩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