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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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1-05-14 13:47
分享 NIA 署長室
考量國際疫情仍屬嚴峻,符合下列條件外國人,移民署實施第11次自動延長在臺停留期限。 外國人同時符合🅰 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入境,且🅱 目前尚未逾期停留者,適用第11次自動延長30日在臺停留期限(惟仍得視個案審酌),無須前往移民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辦理喔! 本項措施仍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疫情發展狀況之評估,適時檢討調整。如有疑惑,可以參考移民署公告及境管防疫專區,或是洽詢移民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 #勤洗手 <br> #戴口罩 <br> #保持社交距離 延伸閱讀:<br> 1.移民署公告(https://reurl.cc/v5IZZA)<br> 2.移民署境管防疫專區(https://reurl.cc/GdE4gy)
請問,移民署的長官!
都已經疫情三級了!

家中有外勞的人還要臨櫃去辦延期,我們不能用通訊辦理嗎?還是能… 更多跟政府宣布的延期14天呢?

移民署接近外勞,越南妹援交,而又要民眾接近移民署,難到先延期或通訊辦理不行嗎?

一定要我們出門到移民署去辦嗎?冒著生命危險,染疫風險!

蔡總統都說不要出門!行政機關為何這樣邏輯不通,擾民,造成人民無奈痛苦呢?

請問移民署ˊ長官?您們腦袋沒想過染疫風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