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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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02 20:33
【中資在台經營電信事業?國家資通安全如何保障?】
 
大家有聽過「台灣信通網絡有限公司」嗎?
 
依據NCC的資料,台灣信通是一家取得第二類電信特許的公司,經營的特殊業務項目,包括語音單純轉售服務、非E.164網路電話服務、頻寬轉售服務和存取網路服務。
 
而在2020年7月1日電信管理法施行之後,因為台灣信通的業務涉及應辦理電信事業登記的事項,最遲必須在2023年6月30日以前申請登記,並適用電信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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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這是一間業務受到台灣政府相當程度管制的電信公司。
 
然而,這家名字裡面有「台灣」的電信公司,最上層卻是不折不扣的中國國企「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
 
中信集團輾轉透過香港「中信國際電訊集團有限公司」和一家維京群島商"ComNet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設立了形式上由外資100%持股的台灣信通,並指派中信電訊東南亞地區總裁「呂秉耀」以及全球話音業務部副總裁「陳欣欣」擔任台灣信通的董事。中信電訊甚至還在台北和台中設有「數據中心」。
 
那是不是中資,又有什麼關係呢?
 
就如同蘇貞昌院長在2013年9月6日的說明:「第2類通信業,即是網路服務,兩岸服貿協議開放後危及的不僅是一般民眾,更將影響我國資訊與國家安全,而中資也可能採間接投資的方式,企圖影響第一類電信業者(有實體電路的電信業者),將業務外包給經營第二類通信的中資業者,屆時中國對台灣網路通訊監控將無所不在、無遠弗屆。」
 
最後,我想簡單提醒政府要做的兩件事情:
一、當初申請投資許可或取得第二類電信事業執照,如有不實隱瞞中資背景,應依法撤銷投資許可和電信事業執照。
二、如台灣信通依電信管理法提出電信事業登記申請,應依法嚴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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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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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5 19:26
別讓「珍惜生命,遠離公發」成為國軍不能說的秘密 昨天國防委員會考察教召,今天媒體就爆出206旅的教召裝備賠償價目表。 最讓大家驚訝的是:一個臉盆竟然要價250元! 但老實說,臉盆的價格反而是最合理的。 我更在意的是,那些對於士兵來說生死攸關、卻讓我不能理解的項目。… 更多 舉例來說,看看表上的三級抗彈板,這個價格、這個性能實在是太奇妙了。 這張表上面寫的是三級抗彈板:在各國,三級抗彈板主要是警察、或是聯邦調查局特工都穿著三級。 三級抗彈板可以打敗手槍和大多數運動步槍(獵槍、AR-15),更輕,更容易隱蔽地穿戴,而且比四級更實惠。 四級則是軍用,可以防禦大多數軍用步槍的等級。 但,三級抗彈板會需要這麼貴嗎? 我找了找,怎麼樣都找不到兩片加起來要37960的抗彈板? 這個價錢,其實都可以直上四級的抗彈板......那這個價差去哪裡了? 為了怕業配嫌疑,我就不貼連結,但大家可以去找看看,一般的三級抗彈板需要多少錢?底下留言歡迎大家回報價格。 表上其他的品項,其實基層也早就都在反映,不論是戰鬥背心、背包、頭盔還是水囊都難用且價格不合理。 為何這些號稱公發的裝備都又貴又難用?還不准士兵自己自購更好的產品來使用? 具體要求: 一、請國軍說明這張表上公發裝備的來歷:能不能公開裝備檢測的結果? 為什麼基層對於公發裝備的質疑通通敢怒不敢言,深怕說出真相就得遭到懲處?為什麼我們的納稅人會需要用更高的錢,來負擔一個更貴、更難用的裝備? 這些問題,國防部需要誠實以對。 二、請國防部研議建立裝備自購管道。 其實,美軍也會把通過國防部測試的裝備開放給美軍士兵使用,這不是甚麼特別的事情。 如果士兵願意自費花更高的價格使用更好的裝備增加國軍戰力,本來就是一件好事。 我們不應該因為要求整齊劃一、就削足適履的全面禁止使用自購裝備。 國軍現有的服裝供售站,應該要進化成為裝備供售站,讓我們的國軍弟兄可以購買到更好的裝備、護具、瞄具等等。(雖然自購已經是大家都知道的秘密了...) 這些改革所需的經費,比起其他大型研發採購項目,其實都是九牛一毛,但是卻是讓基層有感,能夠有效提升士氣的促施。 希望國防部能夠聽見。不要再讓「珍惜生命,遠離公發」成為國軍不能說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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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 Design} 還蠻多這種理論,地方上小建設常常會有某某人爭取建設,才讓人有種錯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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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28 14:58
不該放任強欺弱的叢林法則在道路橫行!
 
上週五(3/25)彰化發生一起曳引車輾死自行車的事故。
 
李姓駕駛表示,當下有發現騎乘自行車的林女,林女也從馬路中央騎往路邊,但後來不知道何故,自行車再度靠近曳引車而跌落地面,身體遭到曳引車輾壓當場身亡。
 
這又是一起,強勢用路人傷害弱勢用路人的不幸事故。
 
然而,彰化警方的評論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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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車輛的視線死角多,務必與大車保持行車距離,或是禮讓大車先行,等到大車完全通行再上路,才能減少憾事的發生。
 
彰化警方的言論,完美表現了台灣交通的系統性暴力:
 
強勢的交通工具,沒有因此承擔更多的注意義務。
 
反倒要求弱勢的用路人,像是行人、自行車,要「遠離大車」,以免遭到不測。
 
這種注意義務的顛倒,這種強欺弱的道路叢林法則,才是台灣交通崩壞的主因。
 
我們還要繼續宣傳「馬路如虎口」,繼續放任強勢如虎的大車,在路上製造事故嗎?
 
等一下3點,就是交通部的道安記者會,希望這種強欺弱的道路叢林法則,這種完全錯置的道安宣導,別再出現在記者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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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hie Wang} 交通部:國情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