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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5046533899509 時間:2022-03-27 10:44 總統自己提名任命的法官,審理總統自己的案件? 2023年9月30日即將發生 #所有大法官 均由 #同一位總統 提名並任命的狀況,而依 #憲法訴訟法 規定,憲法法庭可審理 #總統副總統彈劾 案件及 #政黨違憲解散 案件。我們如何能期待大法官對提名自己的總統宣告彈劾成立的判決?又如何能確保大法官們不隨提名他們的總統起舞而介入政爭?… 更多 大法官是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共十五人。大法官的任期八年,個別計算。由於民國92年提名的大法官,任期已刻意錯開(其中八人任期四年,其餘七人任期八年),之後各次提名的大法官任期均為八年,所以理論上同一批大法官不會共事八年,也不會產生某個時期的十五位大法官均為某一位總統所提名。制度這樣設計當然是為了制衡,避免大法官專斷,並免受到來自總統的影響而喪失應有的獨立性。 可是,由於任期係「個別計算」,這十五位大法官就任時間受到提名程序及立法院同意權行使的結果,會產生多個不同法定離職日期。明年9月30日即將有四位大法官任期屆滿,如果總統提名人選獲立法院同意,將發生十五位大法官均由同一位總統提名並任命的狀況,實屬罕見,也令人擔憂這樣的憲政運作是否不夠客觀中立。但即使蔡總統放棄提名權,待其總統任期屆滿後再由其繼任者行使提名權,也仍會發生一段期間內剩下的十一名大法官均係由其提名並任命的情形。這種「憲政困境」可能只能透過更精密的法律設計,以及當權者行使權利的自制,才能避免再次發生。 有人認為大法官人選不應有政治色彩或政治性格,但從提名到同意的過程看來,大法官不可能完全沒有 #政治性格 。大家擔心的政治中立問題,主要是由「任期錯開」來達成。我個人認為大法官處理的是與憲政及人權保護相關的「價值判斷取捨」問題,應該是通曉民情人性,能參透民主政治運作的實況及困境,以其高度及專業權威,解決政爭、維護人權。沒有任何政治取向,但不食人間煙火的恐龍法官,也絕不適任。然而,受提名任命的大法官,絕不能揣摩上意、阿諛奉承、趨炎附勢,而成為政爭的打手,獨裁者的統治工具,也不能成為突襲司法威信的第四審。 #大法官 是法律人的極致榮譽,我先前有幸以「提案人代表」身分出席年金改革釋憲案說明會,闡述申請釋憲理由,台上的大法官們亦多是過去的師長或學長。我期許大法官們尊重自己職務高度,發揮專業良心,保護人權,促進民主憲政運作良性發展。 |
廢除大法官及監察院制度另設制衡單位,例如廉政公署,列院級單位由全民提名交總統派任,由總統,行政院長,廉署負責人發起主動偵查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