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 留言 |
---|---|
827042854019604 時間:2014-12-27 19:14 去年和議員同仁爭取連署,向內政部建議修改「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取消正、副議長選舉、罷免採無記名投票的規定。第五次定期會也正式提案建請議會連署聲援修改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捍衛民主法治精神。但此案,卻在大會遭部分議員封殺。如果,當時順利通過,再聯合其它縣市議會共同發動修法,那議員就可如同立委,選舉正副議長時,亮票無違法之虞,也許,這次就不會發生議長選舉跑票的憾事了。 |
郭議員,地方議會選舉議長或表決議案如果都採亮票方式或記名投票,現在是對政黨負責,未來呢?黑道介入,生命威脅,讓黑道把持民主殿堂你覺得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