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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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1-01-23 17:47
即將過年了,繼眾多資深法官、檢察官、調查官、警察被爆出與特定富商固定飲宴、收受襯衫禮盒後,當機了數天的法務部,終於在昨天的黨團協商,#法務部長承諾願意將列為密件的高檢署調查報告解密。 然而,大家知道嗎?國內交通建設重大採購案件,竟然又緊接爆出匪夷所思的重大風紀事件。… 更多 先是桃機公司歷經4度招標的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廈主體工程,在已經進入第二階段的規格標審查中,目前預計1月28日即將召開評選會議,然而,竟然今天才發現,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商小組成員中,有人也擔任如同「採購裁判」的本案「評選委員」,#球員兼裁判。 另外,台鐵去年啟動81.3億號誌系統標案,原本打算將68個站號誌系統更新為電子聯鎖系統,經過媒體報導,這個案子在去年11月3日評選簡報後,因採政府採購法「最有利標」辦理,對於評選結果有關鍵影響哦、且法規範明定不得外洩的「評選分數及項目」,竟然提前外流,導致外國眾廠商們跳腳,#指控我國官方辦理採購不合法。 我在去年追查台電公司核燃料組組長與廠商勾結,事後東窗事發被起訴的案件中,當時在質詢中就已經對行政院蘇院長及經濟部王部長再三提到,政府重大工程的品質確保,不管是採購、施工、驗收等環環相扣的程序,都應該建立在最嚴格的官箴操守要求上。 公共工程的建設,每一分錢都是來自基層人民每日辛勤打拼的血汗錢,而公共工程的弊案,除了傷害人民對政府的信賴,更可能釀成不可挽回的事故災害。 針對這些弊案,我會監督到底,要求相關機關、檢調做好行政調查與司法調查,挽救岌岌可危的官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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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三那案件算還在開標後決標前發現,可能還是桃機自己發現的,採購也尚未決標,不算弊案。重點應該是該評選委員後續責任追查,及後續倘廢標後的進度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