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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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8-28 11:39
女生去夜店如果怕自己喝掛,還是要有同行友人比較好喔 (La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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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撿屍叫「小姐小姐」 運將咖啡店前爬後座強壓性侵

新北市20歲女子倩倩(化名)喝醉搭計程車回家,被蔡姓計程車司機撿屍,他叫了幾聲「小姐」,見她昏睡、不省人事,爬到後座性侵得逞,事後還辯稱「不小心壓在她身上」。高等法院27日將他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半。
最近都流行撿屍體,連計程車司機都去撿了,唉!社會上還有真正的好男人嗎?或許女人真該檢討,為什麼要自己毀滅到成屍體讓人撿回家,才在說別人怎麼可以對自己為所欲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