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2-03

文章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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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08 22:05
熊熊在身編:大家也曾經受召嗎?
最硬教召開操!3天行軍22公里受召員嘆疲憊
@{Adam Lin} 65k2沒那麼不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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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3 16:35
油價飆漲車主問
「95能改加92?」
中油出面解答油價飆漲車主問
「95能改加92?」
中油出面解答
@{林俊男} 清積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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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4 17:49
800萬All in金融股!
他閃電辭職「全靠股利過活」
1個月後現況曝800萬All in金融股!
他閃電辭職「全靠股利過活」
1個月後現況曝
什麼股不是重點,重點是投對胎
7011977962170568
時間:2022-03-15 12:15
海編:你各位裝備還不保護好!
教召搞丟臉盆得賠250元!網譏:美國隊長款?
白鐵的差不多吧,你以為古早時代那種鋁的一腳就凹進去那種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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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5 13:12
某科技公司員工控職場霸凌!
忍2年開直播哭喊
:一直強逼我某科技公司員工控職場霸凌!
忍2年開直播哭喊
:一直強逼我
@{黃祐璋} 懂啊,實際操作起來沒有那麼美好而已,看太多了
@{Tsai Yi Ting|100049700826895} 一般調職都是用這一條下去抗爭居多
@{Tsai Yi Ting|100049700826895}
勞動基準法第十之一條規定註釋-調職
04 Feb, 2019
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規定: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
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三、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四、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五、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黃祐璋} 第10條還是有一定議論空間,要看他當初簽訂的勞動契約有沒有提到有調動的權利跟可能,沒有註明進去才能要求需勞工同意才可調動。有寫的話工作內容不是落差很大勞工很難拒絕。
@{朱慈烺} 這樣你們公司算良心經營👍
@{朱慈烺} 閒散人員應該就沒升遷機會了,估計裁員第一波中的就是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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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28 21:15
熊熊在身編:大家覺得這個價錢合理嗎?
撞倒別人機車害擦傷!騎士收1萬6報價喊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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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昱臣|100007798459232} 車主可以要求換新,賠錢的也可以要求折舊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