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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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11-17 16:30
我瘦小的母親靠著住工廠,
一個月4000元的工資養大我們家四個小孩,
我小學二年級就開始當童工,皮包工廠、做鞋子工廠、搬磚塊,
後來在家裡做手工,有窗簾零件、聖誕節燈飾,
後來還有為雨傘骨架加工的沖床機器都搬進家裡來了。
後來自己的姑姑、表妹、同學、朋友陸續發生沖床壓斷手指頭的事件,
我和妹妹是幸運地,
我們手指頭十根都還在。 我一直記得自己是農人跟勞工家庭的出身背景,
雖然知道修法時程高層已有定見,
但反對鬆綁工時管制的立場,我從未改變。… 更多
對於修法條文,
我會有自己的修正動議,這是我能夠努力的方向。 因為我知道過去的我來自勞工階級,
未來離開立法院時的我,也是勞工階級。 #一讀同意「同意交付委員會審查」
#不是同意「行政院勞基法修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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