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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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2 10:06
#我以為自己還在戒嚴那個年代 原本今天斗六有一場學生自發性的「反侵略聲援烏克蘭」集會活動,但這群學生卻在週四時因為借不到場地活動臨時喊卡⋯ 高中生、大學生齊聲反侵略,我以台灣這樣的下一代為榮,也為他們的遭遇感到不平 關於這件事,我特別翻找了《雲林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裡面並未規定得於10天前提出申請,主管機關工務處卻以主辦單位未提前申請、申請資料不齊全等藉口拒絕申請,不得已活動只好取消,實在令人咋舌。… 更多 現在由張麗善執政的雲林縣,想 #辦個集會為自由民主發聲變得好難。 譴責俄羅斯,反侵略已然成為全球公民的呼聲,國民黨青年團幾天前才在臉書發佈說要與烏克蘭站在一起,今天張麗善帶領的 #雲林縣府團隊似乎置身全球公民之外。 我們有責任站出來譴責霸凌者,更應該透過任何可行的管道為受壓迫的群體發聲,從香港、新疆維吾爾族、烏克蘭,甚至是這群反侵略的公民聲音,都不該被強權給噤聲。 至於雲林縣新聞處長受訪說我上週遊行有依法申請,恐怕要讓羅處長失望了 上週我以逛大街挺烏克蘭號召大家來北港祈福,我們同進香團都未申請集會遊行,至始至終不曾獲得縣府的同意,請雲林縣政府自重,勿要以我來為自己的不義之舉背書! 最後,我也奉勸張麗善縣長,作為地方父母官者,面對鄉親申請案件應該更積極友善,盡力輔導鄉親而非想方設法阻擋。雲林縣還在戒嚴嗎?蘇治芬立委說明北港舉辦聲援烏克蘭遊行的舉辦模式,是和大家以逛街的方式一起「反侵略」,與「縣政府核准」無關;新聞處長幫張麗善縣長擦脂抹粉是工作我們可以理解,但說謊的新聞處長,縣長還敢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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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委員指教,個人謹提供幾點說明:
1、民眾於111.03.10下午四時洽府口頭表明以個人名義申請商借3/12柚子公園辦理活動,經詢問是否為法人團體申請,而民眾說明為個人申請,遂予以說明如為個人申請,亦需要攜帶申請書辦理商借,惟因未具申請書及相關計劃書,尚無法受理,而後再詳細向民眾說明需檢附之文件,絕無拒絕及限期申請情事。
2、民眾洽府詢問後「即」離開,前後未達1小時,整個過程連主管科長都還不知情的情況下,更何況是處長、縣長,此事經網路社群留言,長官們才知道此事,因個人表達未完善造成民眾誤會,導致長官們蒙受誤解,雖無怪罪,但已造成個人極大的心理壓力。
3、廖郁賢議員於2020年辦理第一屆雲林彩虹遊行,也是依規定提出申請借用斗六人文公園,縣府也有依規定核定。依法行政、行政中立向來都是我們這群基層公務人員執行公務秉持的初衷。祈請委員體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