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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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09 20:02
不給馬兒吃草又要馬兒跑,是台灣強制社區治療的現狀。
 
相較於強制住院,強制社區治療對嚴重病人的人身自由限制較小,也更能在「病人自主」、「醫療需求」、與「社會安全」之間找到平衡點。儘管理論上,強制社區治療更符合各方需求,但台灣的案件數卻十分稀少。
 
以人口 1,900 萬人的紐約州為例,法庭命令的社區強制治療(AOT)人數每年都是三、四千人。而台灣人口數雖然有 2,300 萬,一年卻只有平均 50… 更多 件的強制社區治療案件。
 
過去也有許多第一線精神醫療人員跟我說,他們其實很想做強制社區治療,但是因為
現在欠缺公權力搭配,加上執行費用過低,導致量能極度不足,他們往往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因此,我將這兩個問題納入這次《精神衛生法》的修法草案,希望透過修法來解決:
 
1⃣️ 強制治療皆採法院事前審理,審查會轉型諮詢小組
 
對於強制社區治療的第一線人員來說,其實非常需要具有司法強制力的機關,像是協調執行的醫療單位、衛生部門、有受過 CIT 訓練的警消等,一起解決現在執行強制社區治療的困難。
 
舉例來說,如果醫療團隊在社區中找不到病人,或病人拒絕醫護人員提供治療,都會導致治療無法繼續進行。
 
然而,精神病患是否強制社區治療的決定,目前在法律性質上只是行政處分,也導致執行層面很難與公權力搭配。
 
因此,在我的《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中,將強制住院治療與強制社區治療,均改採事前法院審理。現行的審查會則轉型為諮詢小組,形成專業的精神衛生法庭,透過這樣的修法解決公權力配合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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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真的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