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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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6 00:12
因為沒送回去,被判刑了!(#大表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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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員領完餐跳單!沒送回店家遭判刑…本人喊冤:找不到店在哪裡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新北市一名外送員先前接到訂單,餐點來自某間公寓內的餐廳,沒想到送餐時訂單突然消失,他找不到原地址,只能把餐點帶回家,沒想到因此遭到判刑,讓他十分傻眼。對此,店家也回應,並非刻意刁難,而是實在等不到餐點...
@{Taom Hs} 所以這餐對外送員來說這一餐就是吃了5500元
看來你也不明白呢
@{Taom Hs} 那你怎麼不說這個餐店家成本多少?
成本多少、買家付多少
通常都是說買家付多少
那這位“買家”付了5500元
就是買家付出此餐的金額
@{Taom Hs} 他付5500阿
@{Taom Hs} 如果再加上三個月有期徒刑
這沒收入就損失更多了….
@{Taom Hs} 你沒看內容吼